最高法 虚拟货币交易?从理论上讲金钱货币最高形式是什么?
作者:Kate 发布时间:2024-11-13 栏目: 财经知识 0浏览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最高法 虚拟货币交易,以及从理论上讲金钱货币最高形式是什么?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国家能阻止虚拟货币交易吗
我们都知道国家禁止数字货币交易,但是这里面包含两种情况,那么是全面禁止还是只禁止其中一项呢?
1.数字货币电子盘交易。用各国流通货币,例如用人民币,美元,日元等在交易大盘中买卖比特币等数字货币。此时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就相当于是“货物”。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以及现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波,也同样表明数字货币实际上应该属于数字资产,也就是个人财产。它可以是“车”,可以是“房”等等,那这样的买卖它应该属于商业交易行为。像期货,股票在大盘中的交易行为。
2.使用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去购买实体货物。像之前马斯克表示可以使用比特币去购买特斯拉。这种情况就是数字货币就行使了货币职能。它可能会威胁到各国流通货币的主权地位。
如果国家把数字货币定义为数字资产的话,那么:使用“个人资产”去买卖相关实体货物,那么这个时候是不是像早期的市场交易以“以物换物”呢?
我们不会在生活当中见到用人民币去炒美元,用人民币去炒日元。因为双方都是独立货币,相关类似的它只相当于炒外汇,也就是炒汇价。这种情况在国内依然不属于违法,也不属于合法。
因为每个国家都只能有一种货币来成为该国的经济支撑。所以在我看来,国家应该想要禁止的是使用数字货币去购买实体货物,因为它行使了“货币职能”。如果禁止大盘交易的话,那么期货,股票大盘交易的存在也存在相关问题了。但是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是指哪一种,所以如今的电子盘交易依然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者进入市场一定要擦亮眼睛。俗话说得好,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数字货币大额交易银行会冻结吗
大额资金肯定会被监控,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境外ICO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的提示》后,有关管理部门对境内ICO行为及“虚拟货币”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和监管;
银行卡被冻结一般都是司法冻结,原因大致分两种:
1、持卡人违法犯罪了,比如被起诉判决赔偿,他拒绝执行;
2、持卡人接受到一笔赃款,受牵连被冻结了。
银行本身没有冻结银行卡的权力,都是被动执行法院或者公安的指令。而交易所内的大量银行卡被冻结,可能就是有赃款流入了。
如果银行卡是因为接受到赃款被冻结,那么卡内确认为赃款的金额,会被法院直接划走,不用经过本人,而银行卡需要等到案件结案以后才能解冻。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地方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六)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
(七)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八)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九)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十一)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十二)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十三)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赌博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十四)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倡导和督促会员单位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对违反监管政策和行业自律规则的会员单位,依照有关自律管理规定予以惩戒。依托各类行业基础设施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风险,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虚拟货币炒作等相关业务活动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从理论上讲金钱货币最高形式是什么?
货币是用作交易媒介、储藏价值和记帐单位的一种工具,是专门在物资与服务交换中充当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是人们的商品价值观的物质附属物和符号附属物。
关注
货币的意义就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
那么就得知道一般等价物是什么?
从商品中分离出来的充当其它一切商品的统一价值表现材料的商品,它的出现,是商品生产和交换发展的必然结果。历史上,一般等价物曾由一些特殊的商品承担,随着社会的进步,黄金和白银成了最适合执行一般等价物职能的货币。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说要定义,我们来说说如何理解货币?
货币的表现形式是不固定的,从原始的贝壳,羊到后期的金银铜钱,其实货币的基本属性根本没脱离商品,因为一旦脱离商品就是去了价值意义,而表现形式发生变化的原因是更易于分割,携带,保存率更高等特点。
也就是说货币就是商品,跟你穿的衣服,鞋垫,袜子本质上没区别。
再说一下货币作为商品的特殊性。
聊这个问题的时候先给大家抛出一个问题,银行卡里支付宝里或者微信钱包里那一串数字,跟你电脑里或者计算器里打出的数字有什么区别?
这串数字从长相上看没什么区别,并不像之前的现金纸币通过复杂的印刷工艺保证安全性,那为什么这串数字能被称为数字货币?
最近一则新闻微信钱包,支付宝正式归入网联旗下,管理权上交了,被收编了。从商业上看这个行为很不合理,人家辛辛苦苦创造的企业,国家说拿走就拿走,跟强盗一样。
但是我们换到货币角度看这个问题,这就要回归刚才的问题了,这串数字之所以能成为数字货币,是因为它的产生是基于纸质货币和银行卡数字货币的基础上,一比一无通胀的情况下,市场对其产生信心之后的结果。这一句话里有很多概念,以原来的认可货币为基础这大家都应该懂,你卡里的钱转过去了,所以它上边的数字才能涨,那一比一无通胀的这句话就成为它被收编的主要原因了。
掌控美元的企业是美联储,他们的产品叫美元。掌控人民币的机构叫人民银行,他们的产品叫人民币。现在突然多了两个企业叫支付宝和微信钱包如果他们愿意可以在自己的数字上更改就产生更多的人民币。只是他们没有这么做,可是他们有能力,如果这么做了后果是什么?不难想想
而我之前问的问题答案也就出来了,你电脑上的数字跟银行卡里的没区别。只是权限不同,你不能把你电脑上的数字写上银行卡,之后人民银行可以,而提到的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却产生了这种能力,所以被收编了。
最高法 虚拟货币交易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从理论上讲金钱货币最高形式是什么?、最高法 虚拟货币交易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