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不能孤军前行
作者:John 发布时间:2024-11-13 栏目: 财经知识 0浏览
经济体制改革不能孤军前行
经济体制改革不能孤军前行 更新时间:2010-11-16 7:06:13 专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
在全球经济似暖还寒,中国发展“两难”增多的今天,“改革”依然是被提及最多的字眼,也成为这个时代最鲜明的特点。
作为一位长期关注中国改革,并参与了中国法治建设的知识分子,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80岁高龄的江平,仍关注着中国改革进程的每一步,并为此不断呐喊和呼吁。尤其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是快是慢、应进应退、宜曲宜直争论未休的当下,江平初志未改。
“敢于直言”是江平为知识界所公认的脾性。对改革现状的急切和忧心、对常识和真理的殷殷追求,从他紧皱的双眉和如炬的眼神中透射出来。
然而,正如家中那幅米南阳所书写的“宽仁厚德”,江平仍然对饱受争议的法治进程,有着谨慎乐观的情绪。“从长期来说如果是进两步退一步,那么也不排斥在某一个阶段,它是进一步退两步了……既然这样,那么也可能在某一个短暂时期里,我们或许会看到法治在倒退,这是很自然的。”
围绕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社会问题发端的症结,以及法治与各领域改革的关系等问题,江平在北京南五环的公寓中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
经济改革不能孤军前行
第一财经日报: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公报和中央对“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有两点给人印象深刻:一是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二是关于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表述。这反映了中国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重要发展方向。不少人认为,目前两者之间存在不协调发展。你怎么看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江平:客观来看,如果我们把国家行政权力的改革统称为政治体制改革,那么,我们这些年来在公权力的行使方面,是做了很多努力。比如公权力的透明化,公权力的人民监督,公权力的责任方面,有行政诉讼法、有国家赔偿法。在企业领域,主管部门都改掉了,商业部、机械部都没有了。应该说,公权力改革方面是有所进展的。
但比起经济体制改革,它就有些逊色。或者说,经济体制改革比较明显,但是在行政机构的公权力改革方面还显得不足。
另一方面,政治体制改革主要并不在于行政机制的改革,也不仅仅在于司法体制的改革,更重要的应该是三个方面:第一是党政的权力。政治体制改革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像小平同志上世纪80年代初就提出过的,党政体制是不顺的,我们应当是党领导国家,而不是党的权力代替国家的权力。但实际中,仍然存在党的权力代替政府的权力的现象。第二,政治体制改革很重要的就是真正实现民主。第三,政治体制改革很重要的就是对人的尊重。人权我们已经写进《宪法》里了,表示对于人权的重视。这些东西,其实都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在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中,关于“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的表述,其实就是要坚持继续改革开放,而且要坚持全面的改革开放。我理解的这个“全面的改革”很重要一条就是,不仅仅是经济体制改革。
我们可以看出来,经济体制改革最忌讳的就是孤军前进,缺乏相应的配套。且不说政治体制改革,就是与经济体制改革直接相关的社会改革方面,比如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慈善福利等,也存在很多要补的课。经济体制改革让企业走了股份制的道路,很多企业不再需要主管部门,也有了相应的配套改革,可是我们的教育呢?教育的行政化、官僚化情况还很严重,所以群众对于缺乏平等基础的教育体制改革意见很大。
当然教育领域也不能说一点改革都没有,但它缺乏比较深层次的、体制方面的改革。比如教育部门的官僚化、行政化,大家都看得很清楚。即便是企业,我们现在还强调不要有什么部、级别,可是,学校哪个是副部级、哪个是正局级,任命方式都很不一样,副部级的校长和正局级的学校官员,由不同的主管部门任命。像这些,其实应该说是很容易改的,但至今也改不了,因为涉及体制,官员需要有一个对口。
日报:教育和医疗这两个领域一直抓不住改革的实质,你认为是什么原因呢?
江平: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始终以GDP作为整个发展的龙头来考虑,每一届政府,从中央到地方,过于看重GDP的增长率。至于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显示不出来,在政绩方面没有明显效果。
所以,政绩这种驱动因素带来的危害太大了,包括环保、社会保障、慈善事业等,都是次要的,至于政治体制改革更不重要了。
日报:谈到改革,有种观点很流行。这种观点认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客观的“不得不”的条件更加现实和有意义。也就是说,政治体制变迁,应该由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推动。你怎么看待这种观点?你认为中国目前社会发展,已经到“不得不”改革的时候了吗?
江平:政治体制的变迁应该由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来规定,这个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不是绝对的,为什么?
政治制度的变迁当然要有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的推动,因为社会的发展是有关联关系的,经济发展不到一定的程度,政治体制也不可能太变动,这句话可以用马克思主义观点阐述,即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政治是上层建筑,经济和社会是基础。当然,只有经济基础变了,上层建筑才能变,经济基础没有变,上层建筑变什么呀?如果我们没有市场的改革,怎么可能搞政治体制改革。
但这件事情也不能绝对来看,不能以这个理由来抑制政治体制改革。现在不能够再说经济体制改革没有到这一步了,我们现在经济体制改革应该已经发展得比较快了,或者经济体制之所以不能前进一步,就在于相关体制阻碍了它。
怎么理解这个“不得不”呢?我认为是有些“不得不”了,深圳就是个例子,经济已经发展得很快了,但是政治体制的改革相对滞后,就会阻碍它的发展。人事制度怎么办?权力能不能放开?老百姓选举制度是不是能够改善?
有一个记者问我,中国腐败怎么解决。我说,腐败问题真正解决就要有舆论监督。这些都涉及政治、经济健康发展的问题。某种程度上应该说也算是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候了。
日报:刚才你讲到人民群众的感受。最近有不少人提出,现在的社会基本矛盾已经改变了,不再是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而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民主需要和政治体制的矛盾。在你看来,中国的法治建设与这些需求之间有什么内在关系?
江平:这只是一个矛盾,不能把它看作现代的唯一的或者最主要的矛盾。
现在社会主要的矛盾究竟是什么,我没有很好的调查。应该说,由于现在贫富差距扩大,造成很尖锐的矛盾。比如现在社会中公权力和私权力的冲突,征地、拆迁、市场秩序等,也仍然有很多矛盾。
对民主政治的要求也是一个矛盾,这个需求尤其在知识分子里面显得明显。我们知道,政治民主跟体制之间的一些问题,这个矛盾更多体现在知识分子中。一般的农民、工人在这个问题上感觉不像知识分子那么明显。
我不太同意制度建设或者法律建设谁更需要先行。因为,法律建设就包含了制度建设。法律还是制度先行,关键的问题还在于制定的动机、目的怎么样。民主政治用法律来规定和保障,这是一个很大的课题。
日报:最近有一些调研发现,农业税取消后,还有农业补贴,农村的矛盾并不明显;城市里面,中产阶层这一块也逐渐扩大,所以社会相对比较稳定。但也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于拆迁、贫富差距、土地征用、腐败等问题导致的矛盾日益尖锐。在你看来,稳定因素和不稳定因素,是什么样的关系?
江平:严格说来当然是此消彼长了,稳定因素少了,可能不稳定因素就增长了。
但现在农村土地矛盾很突出,一方面是因为土地数量有限,国家要保障18亿亩耕地的底线不能突破。另外,实际上农村中的集体所有土地跟国有土地的矛盾还很尖锐,也就是说集体土地并没有实现农村集体组织自主权,这个矛盾还仍然存在。据我所知,现在城市里已经全是国有土地拆迁。所以,城市只要扩大,几乎都面临着征地问题,而征地的问题是很尖锐的矛盾。城市是拆迁矛盾。
应该看到,中国现在社会不稳定因素还在不断增长。不稳定因素主要表现在什么方面呢?有三个判断标准:第一,要看群体性事件是不是增多了。所谓群体性事件就像“瓮安事件”,这个矛盾就大了。这些年来,群体性事件是在增长,达到县规模的已经不少了。第二,看恶性事件怎么样。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志,恶性事件就是爆炸、放火、放毒等。第三,要看对象,即是社会报复还是个人报复。如果是因为恋爱问题,把对方杀了,那是个人的问题。如果因为恋爱问题把社会上其他人杀掉了,那就是社会报复。现在看起来,这三类都在增长,这说明不稳定的因素在扩大。
“中国模式”是否存在
日报:这次全球金融危机,大家都在反思华尔街,推崇“中国模式”,其依据来自中国增长的高速度。在你看来,真的有一种“中国模式”存在吗?
江平:“中国模式”这个问题,我始终有自己的看法。
“中国模式”要看怎么来看?如果单纯从经济增长速度看,中国确实有一种自己的增长模式,或者说有一些跟其他国家不一样的增长模式,包括克服金融危机方面,也有中国的模式。
“中国模式”特点是什么呢?我认为,“中国模式”特点在于,有一个强大的国家力量在支撑经济发展。虽然也搞市场经济,但从计划经济转过来,所以仍然保留了国家很大的控制力。
为什么中国在金融危机中伤害这么小?这跟国家控制外汇也有关系,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如果能够自由兑换,伤害程度当然更大了。社会主义国家过去都是举全国力量来办一件事,当然是没有办不成的。如果从经济增长模式这个角度来看,中国还有自己的特点。
但如果将这个理解为在全球很有吸引力的一种模式,我的看法就不一样了。这种模式是否能够为全世界其他国家学习、运用,或者成为值得人家羡慕的一种模式,值得讨论。中国的经济发展令世界各国受益匪浅,或者说,得益于中国发展,世界经济可以早点走出阴影。但是,中国的经济发展也给其他国家带来了一些恐慌,比如资源消耗量。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造成对石油、能源的过多消耗,还有中国的二氧化碳排量等。国家控制力量这么强,人家对于你的外汇储备也会感到恐慌。坦率地来讲,我对于中国增长的模式还是有点不安。
而且大多数国家也没有这么大能量去学习。至于国力增强以后,国防要增强了,那么周边国家也会感到恐慌,周边国家也会担忧,引发“战略重组”。这些都会出现问题。我觉得,中国应当和平增长,应该是科学的增长,真正能够形成中国增长模式,人家没有太大的恐惧,或者人家都希望效仿,这样就是王道了,而不是霸道。过去讲王道和霸道,王道,人家会心服口服。
我觉得,要完善中国模式的话,还要加强对私人财产和私人自由的重视和保护。这仍然是任何经济增长里的最基本点。社会财富的增加,首先是私人财富和自由的增加。只有老百姓自己的私人财产和自由得到了切切实实的保障,或者得到了发展,他才有积极性。我们现在如果空谈国防力量,或者国家财富多少,还是一个比较遥远的目标。老百姓最切身的利益还是自己现有的那些财产和自由能不能得到保障。你想想看,如果一个人10年、20年挣的财产,一旦一场大水把它全冲光了,他会是什么感觉。
日报:谈到私有财产权利,《物权法》实施已经三年了。作为《物权法》的总撰稿人,现在回头来看《物权法》当初制定时有哪些问题?
江平:第一,《物权法》是很矛盾的产物,所谓矛盾的产物,主要是指私人财产的保护和国家利益之间有很大的一个冲突点。本来,《物权法》里有一些详细的规定,比如农村的宅基地和上面房屋怎么办。后来因为矛盾太大都取消了。
最后,《物权法》成为一个折中的产物,有些问题就留待以后的法律进一步来完善,这是它很大的缺点。《物权法》通过以后,《土地管理法》要修改。另外,最迫切要制定国有土地上面房屋拆迁补偿的办法。我参加过一次讨论会,讨论会的草案总体不错,把现在政府的拆迁办法改成了征收的办法。以前是政府发一张拆迁许可证,拿了拆迁许可证就可以去拆老百姓房子,那就是开发商跟老百姓之间的关系。现在改了,改成国家拆迁,国家征收,国家补偿。第二个非常好的地方,就是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同时期这块土地、房屋在市场评估的结果。那不是很好吗?但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即老百姓还是觉得有些地方没有落实,就是这个政府补偿的标准如果不合适,他怎么能够保护自己的利益呢?因为政府的补偿标准,法律上把它叫做“一种规范性的文件”,是政府做出来的,也就是不适用于某一个人。我们现在法律上规定它叫“抽象性的行政行为”,你不服到法院去告,法院一般情况下不受理。还有一些具体问题等,都需要看私权怎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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