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门窗维修电话
作者:Kate 发布时间:2024-12-10 栏目: 理财课堂 0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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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铝合金门窗加工工艺详解(干货)2、油条、烧鸡、山楂片等违规使用添加剂,山东通报14批次不合格食品3、山东这26批次食品不合格,云门山泉、贾姥爷食品等上黑榜
铝合金门窗加工工艺详解(干货)
一、(下料)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1、在下料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首先检查设备的运转和润滑,调整好下料尺寸限位,同时,对下料前的型材进行检查:
a.型材表面应清洁,不允许有裂纹、起皮、腐蚀和气泡存在。
b.型材表面不允许有腐蚀点、电灼伤、氧化膜脱落;
c.同一工程的型材不应有明显的色差;
d.模具引起的纵向挤压痕深度不大于0.05mm。
2、对较严重缺陷的型材,设法套料或退回。
3、要利用铝型材的长度,结合下料加工尺寸,合理套用型材下料,长度的允许偏差为L±0.5毫米,角度偏差为∠±5′。
3、下料时,应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并做好首检、中检、尾检的三检工作,抽检率不低于5%,数量少的不低于3 件。
4、根据型材的断面大小来调整锯床的进刀速度,否则机器会损坏,锯片会爆裂,工件会变形。
5、下料后的产品构件应按每项目(同一个业主)、规格、数量进行堆放,并分层用软质材料垫衬,避免型材表面受损。
6、检测工具:钢卷尺、万能角度尺。
二、(组角)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1、复检构件加工是否合格,确认组角后无问题存在,方可组角装配。
2、装配组角时,应把产品构件平放在组角机托架上,按工艺技术标准和产品生产设计图样、规格尺寸配置的构件进行四角连接,抹断面胶、组角胶、安装组角钢片,并且清除余胶。
3、组角后的连接处应平整、无扭拧,对存在的缺陷必须进行校正处理。组角后二件不平度应≤0.4mm,二件间隙应≤0.3mm,宽度或高度外形尺寸≤2000mm 允许偏差±2.0mm,>2000mm 允许偏差±2.5mm,对角线长度≤3000mm 允许偏差≤2.5mm,>3000mm 允许偏差≤3.5mm,搭接量四周均匀,允许偏差±1.0mm。
4、组角成形后,应根据规格进行分类堆放,并用软质材料垫衬,防止型材表面擦伤。
5、控制方法:自检和抽检,自检100%,抽检5%,最少不低于3 樘。
三、(组装)工序质量控制点
1、在装配时应把待装配的构件平放在装配台上,按工艺技术标准和产品生产设计图、规格尺寸配置的构件进行四角连接,成形装配。
2、框扇组装:
a.活动角码安装孔尺寸及数量按设计加工图确定
b.安装孔尺寸偏差±0.5mm
c.按加工图尺寸调整机具并首件试冲
d.首件合格后可批量加工
e.冲好的型材去除铝屑做好表示放入规定区域
f.注意保护型材表面
g.各构件穿密封条,密封条加长2%穿入,在上部点入硅胶粘结。
h 装玻璃时注意玻璃的方向,分清玻璃的室内面和室外面玻璃下安装玻璃垫块长50mm,厚5mm,宽度大于玻璃厚度4mm,左右各一个,玻璃左右居中,不能与材料硬性接触。
i.装入螺钉前装上档风块及滑轮,旋紧螺钉检验对角线符合要求,滑轮要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
4、装配好的连接处,应平稳、密封,对存在的缺陷必须进行校正和处理,其连接处的高低偏差应≤0.4mm,连接处的拼装缝隙应≤0.3mm。
5、装配好的框或扇应平整,无扭拧,其外形尺寸,宽度或高度≤2000mm,允许偏差±2.0mm;>2000mm 允许偏差±2.5mm,对角线长度≤3000mm,允许偏差≤2.5mm,>3000mm 允许偏差≤3.5mm。
6、框扇或成形装配后,应根据规定进行分类,堆放规格一致、隔层保护,堆放高度不宜过高,一般不准超过40只框扇。
7、控制方法:自检和抽检,自检100%,抽检5%,最小不低于3 樘。
四、(括毛刺)工艺规程
1 、将下料后的型材轻放在垫有木条或橡胶条的支架上,用折断的钢锯条快刃口或用专工具,稍用力括去下料切口处的毛刺,严禁用力过猛,导致切口倒钝过大影响装配件的平面、而使缝隙过大。
2 、括毛刺后的型材应平滑,手模无毛刺凸感,同时清除下料时的残余铝屑。
3 、括毛刺时必须轻起轻放,分层堆放,不允许型材抽拉,导致型材表面涂膜划破。
(铣切槽口,榫肩)工艺规程
1 、工作前,应首先检查设备的运转和润滑,检查电、气是否正常供应,同时按机床合理选用刀具,刀具规格和辅助夹具等的调整,妥善后方能接通电源。
2 、型材不允许直接夹在铁质的工夹具上,应用软质或非金属块作衬垫,然后再夹紧进行铣切,铣切校样或调试应尽可能利用废、短料进行。正式铣切槽口,榫肩时,应用实样或被配合的型材进行配合校对。防止由于设备或工具松动, 型材走动等原因影响铣切质量。
3、铣切槽口,榫肩时,应经常做到首检、中检、尾检,保证加工质量,其质量要求槽口长度或宽度允许偏差±0.25mm。
五、(冲、钻孔)工艺规程
1 、操作前,应检查设备的运转、润滑和辅助设施的使用情况,特别是压力机的模具、规格和固定靠山的紧固情况,一切调整妥当后,方可进行工作。
2 、冲孔时,首先要根据技术要求和数量,然后再进行冲孔,在冲制第一根型材时,必须进行校验,正确无误后方可连续加工,并经常进行抽样检查,以免固定靠山松动等原因,导致事故。
3 、冲孔后的构件,其质量要求:二孔间距允许偏差为±0.25mm,孔的位置允许偏差为±0.25mm ,同一平面孔与孔的平行允许偏差±0.25mm, 同时,孔底面无明显毛刺。
4 、钻孔时,应加注润滑油,根据技术要求和数量进行调试,合理选用好转速,检查机床运转情况和加工质量情况后,再开始工作。
5 、钻孔时,应磨好无钻的刀刃,掌握好钻孔的切屑速度,不宜用力过猛, 将要钻通时,必须减轻压力。
6 、钻孔后的铝型材,应孔面孔底无严重毛刺,钻孔毛刺不允许大于0.2mm,同时要清除加工后的铝屑,并分层堆放,以免损坏表面质量和外观。
六、(修挫加工毛刺)工艺规程
1 、将前道工序(冲、钻、铣、切等加工方法)加工后的构件平整的放在衬有木条、橡胶条或软质材料垫衬好的支架上,用不同规格括刀轻轻括去加工面的毛刺或用锉刀进行修挫。
2 、修挫毛刺时,要轻手轻脚,不宜用力过大,锉刀在切面地方向上轻轻略带一点角度进行挫毛刺,要注意锉刀勿与其他面上铝型材接触,以免破坏涂层涂膜。
3 、修挫后的型材应无毛刺,手摸无凹凸毛刺感,并且要清除前道工序未清除干净残留下来的铝屑,按规格尺寸分层堆放整齐。
七、(构件理料)工艺规程
1 、构件的各种槽、孔、缺、肩等加工后,应按加工图纸、加工产品的型号进行分类,结合成品加工的规格,数量进行理料、配料,流入下道工序应交待清楚。
2 、在理料中,应高度负责的检查和校验质量,对严重缺陷或影响成组装、成品外观的构件,应区分出来与车间质量员提出,不允许流入下道工艺装配。
3 、理料时,应轻起轻放,采用表面保护措施分层按尺寸规格,型材品种或产品的型号进行堆放,不准乱放、甩丢、抽拉等现象,以免型材的外观遭受破坏。
八、(攻丝)工艺规程
1 、攻丝,选用好攻丝规格,不能漏攻,螺孔应垂直。
3 、经加工后的丝孔,必须符合使用要求,旋进的螺钉松紧适当,不应有旋不进去或旋进去松动等缺陷。
九、(密封条)配装工艺规程
1 、密封条(胶条、毛条等)配装好的构件,应平直、均匀,两端略放些余量,供框扇成型装配时,有良好的吻接,不允许两端过长或过短以及未装配平直起皱现象的存在。
2 、密封条配装后的构件,仍应按规格分类、分层堆放,严禁乱甩乱堆。
十、(配件)装配工艺规程
1 、按产品型号、开启形式、配置的配件进行装配,如配置的铰链、滑轮、门锁、拉手等配件必须按工艺标准,连接要紧固、平整,不应有松动。
2 、在配件装配时,存在的配合公差,必须进行修挫、配装,要装配牢固、结实、外观美观,符合使用要求。
3 、装配后不应影响成品的组装和成品的外观质量,使用要求。
十一、(框、扇成形)装配工艺规程
1 、在装配时,应把待装配的构件平放在装配台上,按工艺技术标准和生产加工图、规格尺寸配置的构件进行四角连接,成形装配。
2 、装配时,用螺钉连接的应拧紧,不应有松动现象,斜角装配在斜切面上涂上胶水,然后用螺钉拼紧,同时清除干净外溢胶水。
3 、 装配好的连接处,应平稳、密封,对存在的缺陷必须进行校正和处理,其连接处的同一平面高低偏差≤0.4mm,连接处的拼装缝隙应≤ 0.3mm。
4 、装配好的框或扇应平整,无扭拧,其外形尺寸,宽度或高度≤2000mm, 允许偏差±2.0mm;>2000mm,允许偏差±2.5mm;对角线长度≤ 3000mm ,允许偏差≤2.5mm ;>3000mm,允许偏差≤3.5mm。
5 、框扇成形装配后,应根据规定进行分类,堆放规格一致、隔层保护, 堆放高度不宜过高,一般不准超过40只框扇。
十二、(成品组装)工艺规程
1 、成品组装时,必须按照生产加工图中的开启形式,数量和要求进行框扇配合组装。
2 、成品组装时,把框平放在装配台上,正确地配置窗扇,成品组装后,应检查一下有无漏装或错装现象,开启是否灵活,零件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3、四角采用护角包装,其他部位采用保护膜包装。
十三、入库规定
1 、总装完毕后应清洗后再用软布擦干。
2 、经检验合格后的成品,必须按要求进行分类堆放。
3 、成品存放时,立式稍倾斜,70o ~80汉方向,并与地面隔层和防倾倒措施。
油条、烧鸡、山楂片等违规使用添加剂,山东通报14批次不合格食品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带你吃快餐店、安丘市金景酒业有限公司景芝分公司、德州市禹城东方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壮阔食品有限公司、泰安泰山天泉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等生产、销售或使用的14批次食品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饮料共19大类食品1526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11大类食品1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聊城市东阿县陈集乡进华快餐部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聊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平度市吕书信豆腐脑店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德州市禹城东方大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州市国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片(干片),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青州市国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德州市宁津县城王记肉食店销售的烧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德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菏泽市郓城县王崇银蔬菜批发部销售的来自聊城市高振民(供货商)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滕州市学院中路水产粮油市场1222号张绪强销售的生猪肝,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西海岸大哨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宋立云销售的小油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带你吃快餐店销售的来自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百顺禽蛋销售中心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日照市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
(五)滨州市邹平王惠青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豆角(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菏泽市曹县三越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济南壮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杭椒鸡腿串,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南壮阔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济南市高新区山东禾牧康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泰安泰山天泉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峰乳泉泰山天泉,界限指标-偏硅酸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德州市陵县昊天食品门市部销售的标称为毅宸炒货厂生产的原味香瓜子,经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陵县昊天食品门市部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聊城市临清市尚店镇欧特福购物超市销售的甜面酱,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济南市莱芜贵都商城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安丘市金景酒业有限公司景芝分公司生产的地瓜烧,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安丘市金景酒业有限公司景芝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转自:闪电新闻
来源: 大众日报
山东这26批次食品不合格,云门山泉、贾姥爷食品等上黑榜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日讯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沂水九州商业大厦管理有限公司中心南街店、山东清慕山泉矿泉水有限公司、山东金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北城商厦分公司、山东益豪食品有限公司、新乡市倍儿鲜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云门山泉有限公司、山东贾姥爷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销售或使用的26批次食品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饮料共21大类食品2017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其中,餐饮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饮料9大类食品2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其他污染物超标、重金属污染物超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枣庄市市中区李传祥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升山商店销售的生猪肉,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新泰市小邓水产经营店销售的大菱鲆(多宝鱼),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东明鑫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济南市市中区德记烧烤店销售的羊肉,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六)乐陵市果润优生鲜超市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五莲县龙力达食品厂生产的大骨猪皮,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日照市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
(二)兰陵县李彬超市加工的发面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德州市德城区旋浩百货超市销售的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莱西市夏格庄海涛熟食品经营部加工的猪头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平度市康利得快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滨城区永健超市一店销售的发糕(发酵面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沂水九州商业大厦管理有限公司中心南街店销售的标称为鱼台县思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面小麻花(芝麻原味)(油炸类糕点),经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鱼台县思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山东金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北城商厦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益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安仕顿黄油(人造奶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博兴县兴海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岛豪尔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涮猪肉卷(生制),经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豪尔利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枣庄市台儿庄贵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枣庄七珍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煎饼(五香花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邹城市孙志红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清慕山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二)济南市莱芜区景隆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新乡市倍儿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杂粮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临淄柒天便利店销售的标称为山东云门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经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云门山泉有限公司对检验方法及标准适用提出异议,经我局核查,对异议不予认可。
(四)泰安市泰山区徒手餐厅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五)青岛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金茂湾店销售的标称为青岛福海源水产品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蛰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庆云县崔口镇星月亮粮油副食经销店销售的标称为德州臻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轻咸肉松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七)菏泽高新区迎客轩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贾姥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麻油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生物毒素问题
枣庄市山亭区佳家旺综合购物超市销售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
平阴县俊华家常菜使用的自消毒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重金属污染物超标问题
海阳市茂华干海货超市销售的干海带丝,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闪电新闻记者 何则伟 报道